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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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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详解《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消纳责任权重实施办法》 构建"十五五"绿色转型刚性约束

导读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文件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配套政策,《办法》首次将消费侧与消纳侧责任进行系统性制度设计,标志着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从"供给侧推动"向"消费侧拉动"与"消纳侧保障"并重转变。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办法》的核心内容、创新亮点及实施路径进行了权威解读。

事件概述:双轨并行的制度框架确立

根据国家能源局负责同志的解读,《办法》的核心在于构建了"消费端刚性义务"与"消纳端属地责任"双轮驱动的全新格局。在省级行政区域层面,通过设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压实地方政府在项目开发、电网建设及物理消纳方面的责任,推动绿电资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在重点用能行业层面,则通过设定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对电解铝、钢铁、水泥、多晶硅及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等高耗能、高碳排放行业提出明确的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相较于此前单一聚焦绿色电力的考核体系,《办法》首次将可再生能源非电消费纳入考核范畴。这意味着,除了电力消费外,绿色氢氨醇等非电利用也将成为衡量行业绿色转型成效的重要标尺。这一举措不仅拓展了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场景,也为破解当前新能源消纳压力不断增大的难题提供了新思路。

行业意义:从"可选项"到"必答题"的产业重塑

《办法》的出台,对于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及新兴数字产业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首先,它标志着"十五五"时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进入制度化、定量化的攻坚阶段。通过将宏观的碳达峰目标拆解为可量化、可考核的刚性约束,企业不再将使用绿电视为社会责任或品牌形象工程,而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这将对铝业、钢铁、化工等传统高载能行业的能源采购策略产生根本性影响,倒逼企业加速电气化改造和绿电直购布局。

其次,对于多晶硅、锂离子电池等新能源制造业而言,《办法》提出的"以绿造绿"要求,将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减碳。这意味着,生产清洁能源装备的企业自身也必须使用绿色能源,从而形成从原料到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绿色闭环。这种机制将有效提升中国新能源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应对全球碳边境调节机制等贸易壁垒。

此外,将算力设施、5G基站、充电基础设施等新兴领域纳入考核,体现了政策的前瞻性。随着"东数西算"工程推进,算力用电需求呈现爆发式增长,预计"十五五"期间全国算力用电量年均增加1000亿度以上。将这一增量部分强制要求由清洁能源覆盖,是确保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同时实现碳达峰的关键一招。

趋势观察:非电利用与市场化机制成为新焦点

从政策导向来看,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的规模化发展将成为"十五五"期间的重要趋势。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2026年一季度,我国已建成绿氢、绿氨、绿色甲醇、可持续航空燃料年产能分别约为25万吨、70万吨、38万吨和170万吨。然而,非电利用领域普遍存在市场竞争能力弱、绿色价值缺乏有效传导等问题。《办法》明确将非电消费纳入考核,初期将优先对条件较成熟的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进行监测考核,这为绿色氢能产业的商业化应用注入了强心剂。

另一方面,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的优化,将进一步强化省级政府的属地责任。在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局部地区消纳压力增大的背景下,通过"物理电量"核算的消纳权重,将促使地方政府更加积极地推动本地负荷侧灵活性资源开发、储能设施建设及跨省跨区输电通道的规划。可以预见,以绿证为载体的绿色电力消费核算体系将更加完善,绿电交易市场活跃度有望显著提升。

总体而言,《办法》的落地实施,是能源领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顶层制度设计的一次重大突破。它不仅为"十五五"能源规划的执行提供了抓手,也为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来源:国家能源局)